“SaffRED”與“舒福藍Saffron”“舒膚藍SAFFRON”“SAFFRON SECRET及圖”商標近似注冊案例分析
錄入編輯:安徽文廣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 | 發(fā)布時間:2025-12-14
“SaffRED”與“舒福藍Saffron”“舒膚藍SAFFRON”“SAFFRON SECRET及圖”商標近似注冊案例分析
申請人因第23398565號“SaffRED”商標(以下稱申請商標)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,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?! ∩暾埲藦蛯彽闹饕碛桑荷暾埳虡伺c商標局駁回時引證的第9390097號“舒膚藍SAFFRON”商標(以下稱引證商標一)、第9679333號“舒福藍Saffron”商標(以下稱引證商標二)、第22771159號“SAFFRON SECRET及圖”商標(以下稱引證商標三)未構(gòu)成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,申請商標應當予以初步審定?! 〗?jīng)審理查明:引證商標三的注冊申請已被商標局依法駁回,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已生效,據(jù)此,引證商標三不能成本案申請商標獲準初步審定的在先權(quán)利障礙。 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認為,申請商標文字“SaffRED”與引證商標一、二中的顯著識別文字“SAFFRON”、“Saffron”在字母構(gòu)成、外觀等方面相近,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、二指定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,易導致相關(guān)公眾對商品來源產(chǎn)生混淆和誤認。因此,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、二構(gòu)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。 依照《商標法》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(guī)定,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決定如下: 申請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。



